10南應大美術系攝影棚(A301)使用辦法
10南應大美術系攝影棚(A301)使用辦法
南應大美術系攝影棚(A301)使用辦法
1. 提前五天聯絡TA (電話:林同學0968795745) ,若沒接電話請使用簡訊並留下班級,姓名及須借用時間。
2. 借用當天聯絡TA開攝影棚,並完成租借表格及繳交證件,借用完後請告知TA來清點器材及關門並取回證件。
3. 使用完器材後請恢復至原位。
4. 請勿攜帶食物及飲料進入攝影棚。
攝影棚開放時間:
每周三:8:10到14:50
每周四:8:00到10:00及15:00到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