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宗旨:「陶藝新秀創作計畫」為鼓勵青年從事陶藝創作,透過藝術理念、表現技法、表現形式、陶瓷質感及跨媒材運用等計畫,展現新世代陶藝工作者的創意。
貳、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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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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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
參、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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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及在學證明,年齡須30歲以下(1993年1月3日[含]以後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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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各機關、學校或社團之畢(結)業製作、學位審查、技術報告、學分取得、升等敘獎等目的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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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於本計畫同一年度以提送一件申請案為限。
肆、展覽場地:
本館一樓陽光特展室或B1陶藝長廊 (實際以本館核定為準,並視作品及檔期規畫調整)。
伍、展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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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暫定為113年度,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及提案內容安排,每檔展覽約三至四週(不含佈卸展時間)為原則,佈卸展時間各為1至2天,實際檔期安排得由本館安排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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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場開放時間依據本館開館時間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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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異動或機關臨時需求,展覽之檔期與場地依本館安排調整。
陸、徵件時間:
1.採網路報名:112年1月3日00:00至112年2月28日23時59分止,逾期不受理。
2.請於申請期限截止日前將申請計畫書及相關電子檔上傳至雲端資料夾,並將有效連結寄至ntpc60502@ntpc.gov.tw,
並於電子郵件主旨註明:「申請陶藝新秀創作計畫_姓名」。
3.評審結果將於2023年4月公布於官網。
柒、徵件內容及辦理方式:請參考簡章。
「陶藝新秀創作計畫」徵件簡章與上傳之申請文件,請於官網陶藝新秀創作計畫相關檔案下載。
聯絡窗口 : 02-8677-2727 分機513典藏展示組江小姐 (週一至週五 9:00-12:00、13:30-17:00)
陶藝新秀創作計畫徵件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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