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請各班導師於113年09月09日(一)開學當日導師時間宣佈下列事宜※【請轉交學藝股長協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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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3 年 9 月 09 日(一)第 3 節(上午 10:10)起開始正式上課。
二、日間部上課節次為十節,各節次上課時間如下表。
節次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節 |
第二節 |
第三節 |
第四節 |
第五節 |
第六節 |
第七節 |
第八節 |
第九節 |
第十節 |
|
|
|
08:10 |
09:10 |
10:10 |
11:10 |
12:05 |
01:00 |
02:00 |
03:00 |
04:00 |
04:55 |
時間 |
至09:00 |
至10:00 |
至11:00 |
至12:00 |
至12:55 |
至01:50 |
至02:50 |
至03:50 |
至04:50 |
至05:45 |
三、加退選事宜,說明如下表:
選課內容 |
辦理時程 |
說明 |
跨進修部選課 |
9 月 10 日(二)08:30|9 月 12 日(四)16:30 |
1. 僅限應屆畢業生申請。2. 申請者請於當日親自完成申請程序。3. 課程衝堂,無法在日間部修課者。4. 課程未開設,無法在日間部修課者。5. 修讀輔系及雙主修課程者。6. 如符合跨進修部選修條件者,跨選課程僅限修兩科目或六學分以內。7. 當學年度必修科目不得至進修部修課。8. 跨部修習者,須經系主任、教務長及進修部主任等相關單位主管核准,始可辦理。9. 如無需跨進修部選課者,請依「網路加退選」或「人工加退選」方式辦理。 |
網路加退選(含重/補修者) |
09 月 09 日(一)12:30|09 月 13 日(五)23:59 |
重/補修學生請注意,如為下列條件者請另行填寫科目抵充申請表(每人一張)以免影響畢業學分數:1. 加選課程非本學制或非本系專業課程者。2. 加選課程與原來課程名稱不一者。3. 加選課程更改必修、選修屬性者。 |
人工加退選 |
09 月 10 日(二)08:30|09 月 13 日(五)16:30 |
因下列因素者可申請(但仍需經審核單位核可):1. 退選本班必修課程者。2. 加選可衝堂課程者。3. 身份為轉學或轉系、轉部生,欲上修課程者。4. 該課程人數超過上限者。5. 表單自 09 月 10 日(二)開放索取或自行下載。 |
四、加選 語文相關課程需加收語言實習費 NT$500 元;108 學年度(含)以前入學學生加選電腦相關課程須加收電腦實習費 NT$960 元。上述費用請於規定時程內繳交完成,以維護個人修課權益。
五、缺曠課事宜:
依據學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某一科目缺曠課時數達該科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視為學習未達基本要求,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 因公假、直系親屬 喪假或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需要簽請校長核可者不在此限 )。惟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學習成效,學生某一科目缺曠課時數(含經校長核可之公假)達該科全學期授課時數二分之ㄧ者,仍視為學習未達基本要求,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該科目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
六、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上下限,如下表:
學制 |
年級 |
每學期學分數上下限 |
|
研究所 |
碩士班 |
一年級 |
6 至 18 學分 |
大學部 |
四年制 |
一、二、三年級 |
16 至 25 學分 |
四年級 |
9 至 25 學分 |
||
二年制 |
三年級 |
16 至 25 學分 |
|
四年級 |
9 至 25 學分 |
||
七年一貫制 |
一、二、三年級 |
20 至 32 學分 |
|
四、五年級 |
12 至 28 學分 |
||
六、七年級 |
12 至 25 學分 |
||
七、其他選課注意事宜:
-
研究生不可跨修大學部課程。
-
因授課內容不同,日間部學生不得修習進修部英文課程(延修生除外)。
-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應於加退選第一天返校辦理註冊、選課。
-
延修生選課學分達 10(含)學分以上者,收取全額學雜費。
-
各班尚未開設之必修課程,不得提前加選其他班級。
-
未盡事宜,悉照本校「大學部及專科部選課辦法」辦理(請參照本校教務處課務組網頁)。選課相關規章 序號 14 +18 https://tutlaws.tut.edu.tw/Instructor/TUTLaws/218?Unit=44
教務處課務組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