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木雕教室管理辦法
民國110年12月9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空間使用
木雕教室主要提供木雕類課程上課使用,課餘時間亦供同學木雕創作用。為使木雕教室空間合理使用,空間分機具室與上課作業區,同學於上課或創作後,個人作品及機具需歸位至作品盡量靠牆邊或置材區放置,以利其他年級上課及創作。各課程班級上課均指派同學借鑰匙開啟,同學課餘時間使用,需到系上專業教室借用系統登記,並會同管理老師簽核,簽到及註明使用機具種類。
二、機具安全
(一)各種機具均具危險性,需有上課講習過的學生方能使用,貼有危險機具的機器,需有教師在場方能使用。
(二)機具使用時須依使用規則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三)小型工具需向負責人提早借用,消耗品或常用機具請自備。
(四)機具若有損毀需向老師或系上助理報修,並用紙張註明損毀狀況貼於損毀機具之明顯處。
三、作品及木材
(一)作品需置於通風處,或用木條架高以免發霉,木頭太濕時可蓋布類防止裂開。
(二)自己作品需尊重,平時不做時請歸位於存放區,期末請攜回以免造成木雕教室空間擁擠。
(三)雕刻用木材請存放指定地點,以免影響上課上課空間。
四、個人服裝
(一)上課或創作時服裝須以不影響工作安全為主,盡量以連身工作服為佳,頭髮或服裝配件需盤起或整理,以免被機具捲入。
(二)使用鏈鋸時要戴護具,鞋子要以能包覆足部的安全鞋為佳,禁穿拖鞋或露出足部的鞋子。
(三)個人物品及背包請放置物櫃以免影響上課空間。
五、清潔垃圾
(一)為維持教室清潔確保上課品質,木雕教室實施垃圾不過夜,上課或個人作後,須馬上打掃並將所有垃圾丟至學校垃圾場。
(二)課後借用創作期間未收拾者,或有違反任何正常使用規則,經拍照存證,禁借一個月。
六、夜間使用時間最晚不得超過22:00,如需延長使用時間,請先登入APP填寫延長使用申請。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者,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