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雕塑教室管理辦法

07雕塑教室管理辦法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雕塑教室管理辦法

民國110年12月9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凡進入雕塑教室所有人員,皆須遵守本管理辦法。

二、各上課班級於下課前十分鐘開始清掃,並將垃圾打包送至垃圾場丟棄。

三、無論日間或晚上,雕塑教室如有上課,則禁止其他學生借用進入,除非上課老師同意。

四、借用教室工具設備,除上課班級外,可於規定公告開放時間進入使用。

五、夜間及假日(非上班時間) 借用教室設備請提前三天上網申請,未依規定申請使用者,停借教室一個月。

六、夜間使用時間最晚不得超過22:00,如需延長使用時間,請先登入APP填寫延長使用申請。

七、雕塑教室內之設備多屬危險物品,使用時必須確實遵守操作安全規定。

八、同一延長線僅限單機使用,嚴禁數機共用。

九、使用本雕塑教室完畢後,應將座椅歸位,帶走自己物品並清除所有製造垃圾,保持教室整潔,違者依規定處理。

 十、進入本教室內,不得嬉鬧遊戲,以免發生危險,並嚴禁飲食、口香糖等,違者若勸告不聽,依規定處理。

十一、離開本雕塑教室時,請務必確實檢查是否已關閉電扇、冷氣機或其他電源,門窗關好後再行離開,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十二、本辦法精細物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者,另行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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