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08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美術系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民國110年12月9日系務會議通過

一、凡進入繪畫教室之所有人員,皆須遵守本管理辦法。

二、器材請依規定操作,使用中如有疑問,請洽負責老師或助教。如需要借用器材,請洽主任與負責老師,並於規定時間內歸還,其他時段任何人不得將器材任意攜出。

三、上課班級需打掃教室,並指派值日生傾倒垃圾,做好資源回收,維護環境整潔。禁止攜帶任何飲食進入普通教室,如有其他垃圾亦請一併帶走。

四、器材與畫具設備使用完畢,請確實關機及歸位。嚴禁於桌上塗寫切割,亦不得 任意拆卸、敲打設備。

五、進出繪畫教室應輕聲交談,行進間放輕腳步,嚴禁在教室內追逐、喧嘩。

六、破壞、竊取電腦、錄放影機、投影機等視聽設備者,依校規處置;使用前如發現設備有所故障或損壞,應立刻向老師或助教報告,否則將由使用者負責賠償,嚴重者將依校規處置。

七、請任課老師叮寧同學確實清理環境、器材"與畫具設備"歸位,帶走自己物品並清除所製造垃圾,保持教室整潔,違者依規定處理。。

八、離開本繪畫教室時,請務必確實檢查是否已關閉電腦、電扇、冷氣機或其他電源,門窗關好後再行離開,避免危及公共安全。

九、夜間使用時間最晚不得超過22:00,如需延長使用時間,請先登入APP填寫延長使用申請。

十、嚴禁在清洗水槽倒入畫材廢料或任何造會成水管阻塞之物品,影響師生使用權益,違者需負責賠償,並依校規處置。

十一、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者,另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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