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學生註冊通知單(如附件)
一、開學及註冊日期:113年2月26日(一)
二、學雜費繳費期限:113年2月21日(三)前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日間部學生註冊通知單
112.12.15
一、開學及註冊日期:
113 年 02 月 26 日(星期一),當日正式上課各節進行流程如下: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自治幹事訓練課程請同學08:10前準時至各班級教室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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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註冊手續:
(一)學雜費繳費期限:113 年 2 月 21 日(星期三)前完成註冊繳費。
若有疑問請洽詢本校總務處出納組。電話:06-2533465;2532106#282。繳費單遺失者請自行上網列印,上網列印方式如下:
★.繳費前請核對學號、所系、班級、姓名。
★.配合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註冊繳費單已先扣除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17,500,如有軍公教子女或領取其他政府補助者,先至學務處生輔組取消減免再至出納組更改註冊繳費單。
★因【就學貸款】部份項目無法貸款(電腦實習費、語言實習費、預收電費、住宿保證金),若有差額之同學,請於台灣銀行辦理貸款後 7~14 個工作天重新下載列印差額繳費單,至各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郵局、ATM 轉帳繳費或信用卡繳納。
★學生平安保險退費說明:學生喪失學籍者,自喪失之次日零時起,其保險效力終止,保險公司依剩餘日數比例退還所繳之保險費用。退學生未要求退還保險費者,保險 契約仍繼續有效至該學期契約終止日為止。
(二)繳費方式及應注意事項:
(1)插入金融卡並輸入密碼。
(2)選擇其他服務。
(3)繳費。
(4)輸入銀行代碼 822【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5)輸入繳款帳號。
(6)輸入繳款金額。
(7)完成交易,列印交易明細表確認轉帳是否成功並留存備查。
(1)請至 https://school.ctbcbank.com,點選學生繳費作業進行繳款。目前可使用信用卡繳費銀行:三信商銀、土地銀行、中國信託、元大商銀行、台北富邦、台中商銀、合作金庫、安泰商銀、花旗(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國泰世華、陽信銀行、凱基銀行、新光銀行、臺灣銀行、星展銀行、上海銀行、日盛銀行、台新銀行、彰化銀行、玉山銀行、永豐銀行、高雄銀行、渣打銀行、華南銀行、滙豐銀行、遠東銀行、臺灣企銀、聯邦商銀、兆豐商銀。
(2)請選擇學校代號:雲嘉南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3)請輸入學號。
(4)請點選學年別:112;真實學期:2--以信用卡繳款,--點選進行繳款。
(5)請輸入信用卡繳款資料。
(6)確認交易。
(7)完成交易,列印交易成功畫面並留存備查。
(三)學雜費繳費證明(收據),列印方式說明如下:
(四)全校學生「各項繳費收據聯」務必至少保存一學年,遺失申請補發者,酌收工本費 50元。學生於辦理休、退學時,須檢附各項收據正本,辦理退費。
(五)完成繳費同學,註冊組將依據銀行系統,核對同學繳費紀錄,各項費用均已繳交者,始完成註冊手續,即可自行影印學生證正面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加蓋印章,作為在學證明之用。學雜費等各項費用缺交者,無法開立在學證明文件。
三、辦理定額減免、各類學雜費減免、高中職免學費、弱勢補助及就學貸款:
(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06-2535644)
(一)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定額減免:
教育部為落實教育平權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補助對象:本國籍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七技 4~7 年級)在校學生。
補助方式:每學期定額減免學雜費 17,500 元,不需提出申請,由學校統一扣減於繳費單上。
※領取定額補助學生可加碼申請【弱勢助學金】,但與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助金,僅能擇一擇優請領(例如:各類身分學雜費減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金、法務部就學補助、榮民服務處、失業勞工子女、恆春鎮公所、農漁民子女獎助金…等)。
※注意事項:學生就學期間之同等學歷同年級同學期僅能補助一次。
(二)申請各類身份學雜費減免:
於每學期期中考過後公告時間受理申請下一學期之減免,欲申請的同學須於公告截止日前提出申請。申請類別如下:
(三)高中職免學費方案:
補助對象:七年一貫制 1 至 3 年級學生(免查調所得)
申請時間:112 學年度補助已截止申請,如有疑問請洽詢生輔組。
(四)申請弱勢助學計畫: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大學部學生不具上述(一)「各類學費減免身份」,但家庭年所得低於 90 萬元以下者,請參閱下方說明)。
申請資格:
(1)家庭年收入須在 90 萬元以下。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須在新臺幣 2 萬元以下。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未超過新臺幣 650 萬元者。
(4)上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須達 60 分以上,方可申領(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僅於每學年第一學期(約每年 9 月初)受理申請,詳細申請說明請至學務處→生輔組→服務項目→生輔組各類獎助學金申請→學雜費補助→弱勢學生助學金查詢。
(五)低收入戶學生免住宿費之申請:於每學期期中考過後公告時間受理申請下一學期之補助,欲申請的同學須於公告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六)申請學生就學貸款:
四、兵役緩徵、儘後召集相關注意事項:
(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06-2539580)
五、交通車申請:
(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06-2532106 分機 384)
(一)每學期車費:
高雄: |
路竹: |
楠梓: |
歸仁: |
橋頭: |
仁德: |
岡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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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車各站停靠點詳細位置:
A車 高雄線 |
06:20 中山路「捷運中央公園站」北上公車站牌→06:23 中山路「六合夜市(大港埔)站」北上公車站牌→06:33 博愛路「捷運凹仔底站」北上公車站牌→ 06:36 博愛路「捷運巨蛋站」北上公車站牌→06:40 大中路匯豐汽車前高雄客運「榮總站」公車站牌→7:18 歸仁圓環(自來水營業所)→7:25 仁德小林眼鏡(中油對面)→南應大 |
B車 鳳山線 |
6:10 鳳山客運總站(寶雅百貨對面西園宮-體育路 17 號)→6:15 中正高中公車站牌→6:16 九如交流道國道客運停靠候車亭→6:24 楠梓健仁醫院→6:31 橋頭火車站前省道→6:40 岡山郵局(岡山路、民有路口)→6:50 路竹天后宮→6:53路竹台灣中油加油站(路橋前)→南應大 |
(三)繳費方式:請至郵局劃撥,劃撥帳號:03140223;戶名: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 應用科技大學,請務必於 113 年 02 月 16 日(星期五)前完成並於劃撥單通訊欄上註明系所、班級、學號、姓名、乘車地點。
(四)交通車 A、B 兩線乘車名單,將於 113 年 02 月 21 日(星期三)後上網公告,已繳車資之同學請自行上學校網頁於行政單位/學務處/搭乘學校校車,最新消息查閱公告訊息。
(五)申請乘坐校車係以整學期每日上、下學接送,請務必慎重考慮,登記繳費後,除非因故休退學才可申請退費。退費之計算,自開學日起前 12 週以扣除實際上課天數全額後之 80%,第 13 週以後則不予退費。
附註:
※(一)學生應依照規定時間辦理註冊手續,因故不能辦理註冊者,須事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過准假日期,尚未到校註冊,且未申請休學者,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予退學。
※(二)如欲辦理休、退學者,最遲請於 113 年 02 月 26 日星期一中午 12:00 前,攜帶學生證及家長同意書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凡於開學日後申請休、退學者,必須先行完成繳費註冊手續,並依教育部 106 年 04 月 19 日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之退費標準辦理(請參考本校首頁→教務處→相關規章→註冊組(註冊規章)→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附表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
(三)學生可自 113 年 01 月 30 日(星期二)起上本校學生資訊網網頁(路徑:南應大入口選課請點我→登入後→課程資訊→學期課程加退選),先行網路選課,其開放時段詳如學生資訊網公告;重(補)修隨班附讀學分加退選手續訂於 113 年 02 月 27 日(星期二)至 113 年 03 月 06 日(星期三)於各系辦公室辦理。
(四)代辦費:學生會會費憑本校繳費單繳費,本款自由繳交,一經繳款,除休、退學外不得要求退費。
其他綜合宣導事項
一、學生獎懲資訊系統將於113 年2 月26 日(一)開放填報及簽核。【生輔組】
二、12-2 學期延修生尚未服兵役者,請於即日起至113 年3 月8 日17 時止,將112-2 學期修課學費繳費證明(或其他繳費證明)拍照後,至指定表單填寫相關資料,以利學校辦理延緩徵兵申請作業。
表單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7Lj4YYJG5TaGWzP3T6kJsw795Lo3Axun-gxjhJhkiZCt0FA/viewform
三、民國94 年次出生之未役男生之兵役緩徵申請,承辦單位將於開學後一個月內主動辦理,緩徵至預計畢業當年之6 月30 日止。
四、校園安全宣導事項:【生輔組】
(一)加強宣導校園安全,請同學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並互相提醒及注意以下事項:
1.配合學校作息時間,避免單獨太早到校以及太晚離校,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
2.避免單獨至校園偏僻的死角,必須前去時,務必結伴而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人煙罕至及危險場所。
3.不單獨上廁所,務必儘量結伴同行,確保安全,老師應掌握學生返回教室時間。
4.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
5.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勿聽信陌生人要求繳交金錢或接受陌生人要求離校,遇行跡可疑者立即向校方反映。
6.遇特殊狀況應即報告同學或師長,以便作適當處理。如果發現陌生人一直跟隨,快速跑開,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
7.校園內遇推銷書籍或保險等,立即向生輔組反應或來電(06)253-9580。
8.求助專線:學校緊急聯絡電話(06)253-9580;報案專線:110。
9.為防範師生受騙,請學校加強反詐騙教育宣導,並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訊,或下載「防詐達人」LINE@,協助辨別是否為詐騙手法、直接撥打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以避免受騙上當。
(二)以上資訊分享自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
五、校外租屋服務:【生輔組】
(一)「學生賃居調查系統」填報作業:
1.請各班導師協助管制全班所有同學,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完成『賃居狀況』點選,暨住屋資訊填寫及更新作業(搬家者請更新地址),以利掌握全校同學住屋資訊正確,以維學生校外租屋安全;要求完成率100%。
※請導師確認學生輸入租屋地址、房東姓名、房東電話及學籍系統之聯繫電話的正確性。
2.請各班導師協助管制校外租屋同學,於開學一個月內,完成『安全項目』、『輔助項目』、『宣導項目』之校外賃居處所安全自主檢核作業,並通知房東限期改進後回報系統,以提昇訓練同學校外租屋安全意識;要求完成率100%。
3.校外實習人員,仍需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完成「學生賃居調查系統」之「賃居狀況」點選『校外實習(不列管)』,完成實習地址、店長或負責人姓名、實習場所聯繫電話及實習公司名稱等輸入作業,以利緊急事件時聯繫。
(二) 導師賃居安全輔導作業:
1.「「學生賃居調查系統」之『安全項目』(詳如附表二第1~7 項)中,學生通知房東後仍有有不合格項目之校外賃居處所,實施賃居安全關懷訪視,並將訪視結果拍照上傳「學生賃居調查系統」備查。
2.「學生賃居調查系統」之『輔助項目』(詳如附表二第8~10 項)中若有不合格項目,請導師列為輔導追蹤改進項目,並於期中考前完成追蹤改進作業。
3.「學生賃居調查系統」之『宣導項目』(詳如附表二第11~14 項)中若有不合格項目,請導師列為加強宣導項目,並於「學生賃居調查系統」完成作業,請於期中考前完成作業。
六、請導師協助宣導班級同學填寫教育部113 年大專身心健康問卷,問卷表單同步公告生輔組網頁
https://forms.gle/U7uehyzJSLajRn8Y9
完成填寫即可參加商品禮券抽獎活動)【生輔組】
七、請各班指定派任環保小尖兵2 名,於113 年3 月22 日(五)前至生輔組網頁,環保小尖兵填報專區
https://forms.gle/JAz5Fd6kZHHqAHPVA
進行填報。並於113 年04 月01 日(一)15:00-16:50 學生活動中心S305 國際會議廳參加環保小尖兵研習活動。【生輔組】
八、請導師協助叮嚀衛生幹事調查,班級同學志願擔任「服務教育服務隊」志工人數,並於113 年3 月11 日(五)前不論有無報名意願人數多寡均需至生輔組網頁,服務教育服務隊報名專區
https://forms.gle/7RSns4dfb1YFSPnT8
進行回報。(請協助宣布) 【生輔組】
九、請導師通知低收入戶同學於113 年03 月08 日(五)前至課外組填表申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相關規定請至課外組網頁→獎助學金專區。【課外組】
十、「原住民獎助學金申請」,請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至課外組網站→原資中心網頁→獎助學金資訊→大專校院原住民獎助學金→查看申請連結以及繳交申請須知,並繳交相關資料至課外組原資中心杜老師,申請時間另行通知。【原資中心】
十一、原資中心於113 年02 月29 日(四)17:00~20:00,辦理「112-2 原住民學生期初部落會議」,請原住民籍身分的同學務必參與此會議,將報告獎助學金、其他權益及中心活動之報告,請導師協助通知。【原資中心】
十二、本學期社團轉退社:
(一)申請日期自113 年02 月26 日(一)早上09:00 至113 年02 月29(四)上午11:59 止,學生一律採網路填寫方式,請至課外組網頁→最新消息辦理。
(二)本校七年一貫制一~三年級,必須參加一個社團,其他學制及年級者均得自由參加。
十三、轉、退社名單於113 年03 月06 日(三)中午12:00 公告於課外組網頁→最新消息。【課外組】
十四、「112-2 社團活動時間表」請至課外組網頁→學生組織暨社團專區。【課外組】
十五、「南應聊療Bar」安心的網-談生命關懷及情感教育-班級輔導活動通知(四技一年級班級)。【諮商輔導中心】
十六、「南應聊療Bar」愛的自由式-游出自在的情感關係-班級輔導活動通知(七技一年級班級)。【諮商輔導中心】
十七、「南應聊療Bar」口袋裡的心選擇-班級輔導活動-班級輔導活動通知(七技、四技、二技班級)。【諮商輔導中心】
十八、請轉學生、轉系(組)生於113/02/29(四)10:00~12:00 至各系辦找書記或抵免老師領回學分抵免審核結果,抵免確認後,再自行辦理課程加、退選,方完成抵免程序。【教務處註冊組】
十九、四、七技轉學生需加修英文課程者,請至通識中心做分班測驗再選課。【通識中心】